近日,日本海关发布了一条有 关税事务管理人(ACP)制度的重要通告,涉及到跨境电商贸易的快速发展、邮购货物进口量急剧增加以及新的问题接踵而来,其中包含:走私非法药物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案件数量大增;FS货物通过不合理的低价进口申报来逃避关税的案件大量增加。
基于此情况,为确保通关顺利、边境管制的有效性以及确保收回应缴纳的关税,日本海关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那么修订后的ACP政策到底有哪些重大改革?改革后的政策会对清关有什么影响呢?下面跟着九方一起深入探讨!
ACP政策有哪些变化?
从这则通告中,日本对税关事务管理人制度主要做了两处修订,修订内容将会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 进口申报项目中增加“ 进口货物者的地址和姓名”
● 在税关事务管理人的申报项目中增加 "申报人与税关事务管理人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并附上与税关事务管理人之间的委托协议等相关文件。
-- 看到这里你是否一脸懵逼,税关事务管理人是什么?FS货物又是什么?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税关事务管理人
税关事务管理人的英文全称是Attorney for Customs Procedures,简称ACP。ACP是指在日本居住或者有住址的个人或法人,当非日本卖家作为进口商在日本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指定税关事务管理人代办理相关手续,比如进出口申报手续、配合海关查验、缴纳关税、以及接收海关签发的文件和退税等。
FS货物
FS的全称是Filfullment Service,指通过使用电商平台运营商提供的全流程服务(从接收买家订单到完成交付的一系列服务)进口到日本销售的商品,像使用亚马逊FBA头程服务的跨境电商进口货物就是典型的FS货物。
ACP政策变化对卖家有什么影响?
经过此次修订后,日本海关将会更加明确进口申报的主体,卖家在进口申报的环节中,始终都是作为进口申报人。
-- 修订前,卖方委托进口代理处理货物的进口事宜,进口代理在这里是属于进口申报人;
-- 修订后,非日本居民办理进口申报须委托ACP进行申报,此时,进口代理不能直接作为进口申报人来做货物清关,而卖方直接作为进口申报主体,也就是说 卖方即进口商,需要通过委托ACP来处理进口申报的事务。
如果卖家采用ACP模式进行清关,需要提供进口商与清关代理签署的委托合同,在提交ACP申请时附在“ 税関事務管理人届出書”上面。
另外,从2025年10月12日开始,进口申报项目中将会增加“ 是否属于通贩类货物 ”、“ 销售平台名称 ”和“ 清关后送货地址和名称 ”这三项内容。这也就意味着货物的走向是清晰可见的,如果出现问题海关会联系平台查到货物的流向,并追溯到背后真正运营的企业,这对卖家的店铺销售有很大影响(海关有权利要求平台提供店铺销售和库存数据)。
-- 这次的ACP改革,是日本税务体系与跨境电商模式达成协调的一大举措,也是为税务合规做准备,如果卖家没有申请ACP,采用逆算清关的货物
改革后的正规清关方式有哪些?
ACP模式
离岸卖家采用ACP的方式进口到日本,进口商是发货人自己(也就是卖家),卖家通过跟清关行签订协议委托清关行做税关管理人,由清关行承担进口申报、配合海关查验和缴纳关税等责任和义务。
-- 当涉及以下品类时,不能采用ACP模式清关:
• 食品卫生法:食品,饮料,婴幼儿用具,餐具等;
• 药事法:药品,化妆品,保健品;
• 电器用品安全法(PSE法):家电、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
• 消费生活用品安全法(PSC法):婴儿床、浴缸用温水循环器,打火机,压力锅,头盔,登山绳索等。
一般贸易方式
如果要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到日本,需要有日本实体进口商,并提供本土税号进行清关。
卖家如何申请ACP?
申请ACP需要有指定的税关事务管理人,并由税关事务管理人向海关提交申请书,整个注册流程时长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
-- 卖家如果想要申请ACP,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以亚马逊卖家为例):
• ACP申请书
• 委托状(即委托合同)
• 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公司英文营业执照(需与后台登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一致)
• 亚马逊后台截图
• 预计进口货物的产品图册(3到5张产品图)
• 商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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