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商标时你是否认为:注册一件商标只需要提交申请,然后等待下证就行了。
商标注册过程中除了来自申请人自身的主观原因,也客观存在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原因,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从商标注册的查询期、审查期以及后期的公告期三个阶段来说一说商标注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及应对方法。
一.商标检索存在盲期
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做好近似查询工作,避免构成近似商标。近似商标是造成商标驳回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商标局官网的数据是存在滞后性的。
在商标局官网可以查询到已下发受理的商标信息,但近期申请还未下发受理书的商标的信息是查不到的,申请人无论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还是自己去国家商标局官方网查询,所检索到的数据都不是最新的数据,这一点在商标局内部也没办法逃避,商标局数据信息对外开放则一般在3~6个月,这就是“盲期数据”。商标查询盲期造成了在先商标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此时很容易出现他人商标与你注册商标近似危险。
应对措施:建议尽量去商标局官网或专业的商标数据查询平台进行商标的近似查询,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可以将商标注册的风险降至最低。
二.商标近似风险
两个商标对比,从外观、读音、含义层面近似。纵然躲过了商标检索“盲期”的威胁,但商标审查人员是人力实际操作的,难以避免主观性的判断。审查员一旦明确其为近似商标,即会被商标局下发驳回通知书。
若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将会受到影响甚至导致申请失效。此风险没法完全避开,且法律法规也授予审核员在核查过程中,依据本人了解所履行的行政执法程序。
另外由于不同的审查员之间在专业、知识面、工作经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也会影响着商标近似判断。除此之外,随着商标审查标准的变化,也会影响商标审查员的判断。
应对措施:建议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尽早注册,同时提高商标的显着性,对商标的设计有独特性;如果是组合商标,可以将不同的元素分开注册。
三.公告期异议风险
商标注册初审通过后有1--3个月公告期(不同国家地区的公告期不同),在此期间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权利因为驰名商标保护、商标被抢注、近似商标、申请在先等原因提出异议。提出异议之后会进入漫长的异议程序,对此,商标局会给申请人发异议通知书,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再由商标局根据情况做出最终结果。
应对措施:配合专业靠谱的团队积极答辩,妥善应对。建议提早准备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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