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带货派收到匿名投稿称,抖音坐拥438万粉丝网红“海莉姐”在直播中售卖疑似非法添加的化妆品,并在直播间内欺骗误导消费者。
带货派了解到,消费者在海莉直播间购买了由海莉(广州)传媒有限公司经营店铺“海莉HAYLEE”销售的“【海莉】契尔氏第六代377美白祛斑霜”。经查询得知,该产品由广州市望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标注国妆特字20130042。
从名称上来说,“377契尔氏美白祛斑霜(第六代)”命名违反了《化妆品命名规定》第五条第(七)款化妆品命名禁止使用数字的规定。据向专业人士咨询,产品包装上突出显示的“377”(苯乙基间苯二酚)属于一种化学原料,主要起到美白的功效。
无论是该产品名称,还是海莉姐在直播中的宣传,都着重强调377原料的功效,明示和暗示产品美白的功能功效。我们也可以合理怀疑,不少消费者也是由此才选择购买该产品。
然而,带货派查询了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国妆特字20130042实际对应的产品为契尔氏美白祛斑霜,产品名称中并无“第六代”的用词,且国妆特字20130042并未有多代产品的变更。更重要的是,备案的产品技术标准配方中也并无“377”(苯乙基间苯二酚)。
更令人惊讶的是,消费者表示,收到海莉姐所售的契尔氏第六代377美白祛斑霜的产品成分表中,也未标有“苯乙基间苯二酚”。
冲着主播宣传的377美白效果而买,到手的产品配方中却没有377,这无疑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骗。
不过,在将产品送检后,事情再次得到了反转。消费者告诉我们,经过送检多个机构进行检测,产品中竟然实际含有“苯乙基间苯二酚”。
尽管如此,产品与实际注册的配方不符的行为,严重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涉案产品不符合化妆品注册技术要求的化妆品,属于不合格产品,欺骗误导消费者。
带货派在抖音平台上搜索发现,去年1月,有用户发布抖音称使用海莉直播间购买的契尔氏377VC套盒后,出现过敏情况,与店铺客服沟通后,对方却拒绝退款。
消费者购买后再去直播间观看,发现海莉姐每次直播卖货都是同一个套路,以送福利回馈粉丝的剧情表演售卖商品,虚构原价数百元,以清库存、数量有限等为噱头,不断循坏表演,误导消费者购买。
这种行为实质为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海莉姐作为主播未履行自己的职责,通过直播带货违反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广告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理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9月25日,海莉姐邀请歌手王品源,众多网红,举行才艺争霸赛以此进行带货直播。该场直播持续近12小时,共上架了近80款产品,其中不乏契尔氏品牌产品,不过上述涉事产品并未在当日带货列表中出现。
据第三方数据平台信息显示,海莉姐近30日直播销售额在2500万至5000万之间,社会影响力巨大。
消费者告诉带货派,此前,海莉姐直播间所售的契尔氏377美白祛斑霜涉及金额巨大,如果欺骗事实构成,海莉姐将面临民事和刑事责任,其保留举报权利。
带货派注意到,目前抖音店铺海莉HAYLEE已不再销售涉事产品契尔氏第六代377美白祛斑霜。在近日的直播中,海莉姐转而推荐另一款名为“韩熙美白祛斑修复霜”的产品。而此前,有抖音消费者投诉的契尔氏美白精华等产品仍在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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